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今年1月12日,市长方伟主持召开全市突出环境问题约谈暨重点任务交办会,会上交办涉及我县2019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五大方面、45个重点事项。为确保市政府交办事项顺利推进、如期完成,持续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提高站位。落实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事项,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各有关单位要统一思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生态环保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和严肃性,以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履职尽责,全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细化推进措施,全力抓好落实。各有关单位要主动对号入座,细化推进措施,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重点事项落实。请县政府各条线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加强难题会办,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生态环保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狠抓落实,积极化解困难矛盾,确保不折不扣完成。有关单位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到位后,相应的生态环保职责同步划转。
三、加大督查力度,全面加快推进。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事项推进落实工作纳入全县重点环保事项督查机制,县生态环境局要会同县督查办,做到每月一督查、一通报,督查通报及时报送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各条线分管领导和县纪委、县监委。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县纪委、县监委依纪进行责任追究。
附件:灌南县2019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事项责任分解表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灌南县2019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事项责任分解表
序号 | 重点事项内容 | 推进措施 | 完成时限 | 责任领导 | 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一、加强水环境治理 | ||||||
1 | 完成水环境治理约束性指标。灌河大桥、陈港稳定达到Ⅲ类,武障河闸、南闸稳定达到Ⅳ类、力争达到Ⅲ类。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等主要污染物指标较2015年应分别减排12.14%、12.57%、9.13%、8.86%。 | 1.积极与响水县相关部门会商,加强对204国道灌河两侧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加强对港口码头监督管理,对产生的冲洗污水进行收集处理;加快204国道灌河大桥北侧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并接入镇污水处理厂,封堵入河排污口。 2.加快镇污水配套管网建设建设,不断提高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 3.严格控制种植业面源污染,继续推进化肥、农药施用量减量化,禁止秸秆抛河现象发生。 4.强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新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实施雨污分流,不断提高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水平。 5.继续推进河流水体整治,同时做好疏浚河道、截污管网、河边生态护坡及绿化工作,保证水质稳定达标; 6.加快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提标改造工作进度,2019年8月底完成,实现3.45万吨/日污水处理能力,达到城镇生活污水厂一级A处理标准。 7. 建设46个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并稳定运行。 8.通过招投标,委托第三方机构,3月底前编制完成灌河断面达标整治方案,进一步落实系统管控措施。 | 2019年12月底前 | 任 瑜 张卫峰 | 生态环境局 | 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局、港口局、水务集团、综禁办等,各镇、园区 |
2 | 开展重点河流综合整治。根据灌河、南六塘河、盐河等重点河流及汇水区支流沟塘实际情况,开展清淤疏浚、截污纳管等综合整治。 | 1.在完成灌河治理的基础上,加强护坡管护,保障堤岸稳定,防止水土流失。 2.加快南六塘河疏浚,一期工程利用弃土打造滨河公园,加强河岸绿化;二期工程建设4座具有生态补水能力泵站,改善城区水环境。同时,做好雨污分流管网建设,确保生活污水不会直接入河。 3.在已完成的盐河城区段截污导流工程基础上,加强日常管护,确保污水进入管道。 | 2019年9月底前 | 周文生 | 水利局 | 住建局、综合执法局、自然资源局、新安镇、李集镇 |
3 | 全面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改和规范化建设。所有入河排口须设置有审批、整治依规划、排污有监控、总量不超标,并实现“开口子、立牌子、树杆子”目标。 | 1.对所有入河排污口开展整治,确保该封堵关闭的关闭到位,该补办行政审批手续的完善到位。 2.依法依规办理新建的排污口,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予办理。 3.对所有排污口实施“立牌子、树杆子”管理,加强专项治理,不达标的及时整改到位,不合法的坚决予以取缔。 | 2019年12月底前 | 周文生 | 水利局 | 县有关部门,各镇、园区 |
4 | 设立河岸缓冲区。全面清理河道内私围、侵占、乱种、违建、畜禽养殖以及阻碍水流的垃圾、腐草等污染物。 | 严格落实“河长制”要求,督促各镇全面清理所辖河道内私围、侵占、乱种、违建、畜禽养殖,及时清理阻碍水流的垃圾、腐草等污染物,努力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生态河道。 | 2019年12月底前 | 周文生 | 河长办 | 水利局、各镇 |
5 | 建立长效管控机制。实施河流预警监测,保持基本生态流量和河道及河岸日常保洁,协助监管内河码头、船舶污水入河,城区黑臭水体全部消除。 | 1.及时调整修编2019年度“一河一策”行动方案。 2.加强巡查和监管,督促有关责任单位按照“一河一策”行动方案要求,推进日常保洁、入河污染监控等工作,确保河长制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3.开展小微水体整治,进一步改善县域水环境。 | 2019年12月底前 | 周文生 | 河长办 | 水利局、综合执法局、交运局、港口局、各镇 |
6 | 保障供水安全。自来水厂实现深度处理,城乡区域供水实现一体化全覆盖,城乡供水进村入户率不低于90%。 | 我县自来水厂已全部实现深度处理,城乡区域供水已实现一体化全覆盖,城乡供水进村入户率已达100%。下一步,在此基础上,加强监管,保障用水安全。 | 已完成 | 张卫峰 | 水务集团 | 各镇 |
7 | 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加强长效监管,已关停的严防返潮复养,规模畜禽养殖场治理率达95%以上,全面清理污染严重的低小散畜禽养殖场。 | 1.全面开展全县畜禽养殖粪污收集体系建设,对畜禽养殖污水实行集中收集还田,实现养殖粪污全量化还田,全面解决养殖污染问题。 2.启动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试点工程,全面推进小散养殖户污染防治工作。 | 2019年12月底前 | 周文生 | 农业农村局 | 各镇 |
8 | 严控农业面源污染。化肥使用量较2015年减少4%,农药使用实现零增长;有效拦截农田回归水,减少对河流水质影响;禁止未经处理的水产养殖尾水直排。 | 1.实施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精准施肥技术和机具,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确保2019年主要农作物化肥使用量比2015年(45500吨)削减4%以上。 2.实施农药零增长工程。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严格禁止使用并逐步淘汰高毒高残留农药,确保农药年利用量零增长,2019年年利用量在720吨以下。 3.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工程。大力开展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2019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 4.完善农田水利设施。加大农田水利工程投入,加快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加强农田水循环利用,减少回归水直排入河。 5.强化水产养殖监管。定期进行巡查,规范水产养殖行为,未经处理的水产养殖尾水禁止直排。 | 2019年12月底前 | 周文生 | 农业农村局 | 水利局、综禁办、各镇 |
9 | 全面完成加油站地下油罐双层罐更新或防渗池改造。 | 督促各加油站加快地下油罐或防渗池改造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改造任务。 | 2019年6月底前 | 廖朝兵 | 商务局 | 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局、消防大队,各有关镇 |
10 | 城东、城西及所有镇污水处理厂二季度满负荷运行,中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完成升级改造,工业集聚区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全运行,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全面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施。 | 1.加大城乡污水管网建设力度,提高污水收集率,已建成污水处理厂全部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施。 2.实施化工园区污水厂提标改造工程,在应急复产改造基础上,加快深度提标改造进度,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3.4月底前完成百禄和田楼工业集聚区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前期工作,力争7月底前建成投用。 | 2019年8月底前 | 唐 波 张卫峰 | 住建局 水务集团 | 生态环境局、各镇、园区 |
11 | 开展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试点前期工作,年底前开工。 | 1.6月底前完成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试点前期调研。 2.9月底完成方案编制工作。 3.12月底前完成施工图设计等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 | 2019年12月底前 | 张卫峰 | 住建局 | 有关镇 |
12 | 完成46个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稳定运行。 | 1.科学编排年度实施计划。 2.水务集团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完成年底目标任务。 3.水务集团加强运营管理,确保已建成的村庄污水设施稳定运行。 | 2019年12月底前 | 张卫峰 | 住建局 水务集团 | 各镇 |
二、加强大气污染防治 | ||||||
13 | 完成大气质量约束性指标。以标况数据统计,灌南县2019年PM2.5浓度应下降至44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优良率应提升至79.3%以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比2015年分别削减16%、16%、20%以上。 | 1.突出抓好扬尘污染治理。推进扬尘防控“智慧工地”建设,加强物料堆场、港口散货装卸、拆迁工地等扬尘管控。加强县建成区渣土运输车、大型货车监管,严格渣土运输审批。 2.强化燃煤锅炉整治。落实燃煤锅炉长效管理措施,重点做好秋冬季节燃煤锅炉管控工作,严防“死灰复燃”。加快推进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整治及6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工作,确保2019年底前完成整治任务。 3.强化城市综合污染治理。督促餐饮单位定期维护保养油烟净化装置,确保正常运行。加大县城区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居住区露天烧烤整治力度,杜绝油烟污染。开展柴油车污染专项整治,综合采取限行等措施,大力淘汰老旧车。加强油料监管,对未安装油汽回收装置、回收装置不正常运行以及环保不达标的加油站,一律停业整改。加强船舶用油监管,停靠期间应优先使用岸电。推进汽车维修行业VOCs治理,全面取缔露天和敞开式汽修喷涂作业。 4.强化工业污染治理。督促两家钢铁企业加大环保投入,围绕深化有组织排放控制、大幅提高清洁运输比例以及加强企业污染排放监控等重点任务,确保6月底前完成超低排放目标。针对化工园区申请复产企业编制废气整治提升方案,对废气排放情况实施有效监控,着力改善园区大气质量。 5.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根据省市关于重污染天气预警实时等级,及时更新工业企业限停产、工地停工等应急管控清单,进一步落实好秋冬季管控方案,对可能造成大气环境污染的工业企业采取“削峰”、“错峰”停限产措施。 6.加大问题交办、执法检查与督查问责力度。定期开展雷达定点扫描分析和雷达走航分析,长效落实交办单制度,并跟踪督查整改,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同时,将大气环境质量管控工作纳入环保重点事项督查机制范围,对责任落实不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纪追究责任。 | 2019年12月底前 | 任 瑜 张卫峰 | 大气办 | 生态环境局、住建局、综合执法局、交运局、港口局、公安局、商务局、综禁办等,各镇、园区 |
14 | 全面梳理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程项目,对于未按时间节点完成的,依法实施停产整治,纳入2019年错峰生产清单,并在信用等级评定等方面实施惩罚。 | 1.推进兴鑫钢铁超低排放改造,亚新钢铁烧结机氮氧化物提标改造及超低排放改造,确保6月底前完成改造任务。 2.两家钢铁企业均已纳入2019年错峰生产清单,督促企业严格按要求落实错峰生产措施。 | 2019年12月底前 | 唐 波 张卫峰 | 大气办 | 生态环境局、工信局、临港产业园区 |
15 | 持续做好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工作,确保2018年10月-2019年3月期间,PM2.5浓度同比下降3%以上。 | 1.强化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时段管控,认真落实施工工地与港口码头扬尘管控、餐饮油烟污染治理、燃煤锅炉整治等一系列长效管控措施。 2.坚持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继续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3.通过科学方法和手段,找准污染源头,对症下药、精准治污。 4.继续加大问题交办、督查、通报以及问责力度,全力推进整改,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确保退出全省倒数行列。 5.落实好秋冬季管控方案,根据省市关于重污染天气预警实时等级,及时更新工业企业限停产、工地停工等应急管控清单,对可能影响大气环境污染的工业企业采取“削峰”、“错峰”停限产措施。 | 2019年3月底前 | 任 瑜 张卫峰 | 大气办 | 生态环境局、住建局、综合执法局、交运局、港口局、公安局、商务局、综禁办等,各镇、园区 |
16 | 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摸底调查,划定禁止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区域,禁止使用冒黑烟施工机械。 | 已划定禁止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区域,禁止使用冒黑烟施工机械。 | 2019年12月底前 | 张卫峰 | 住建局 | 公安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交运局、水利局等 |
17 | 持续加强对机动车尾气环保检测机构的监管,严防弄虚作假。对初检或日常监督抽测发现的超标车、异地车辆、注册5年以上的营运柴油车进行过程数据、视频图像和检测报告复核。继续实施在用汽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I/M制度)。 | 1.将机动车尾气环保检测机构纳入日常监管和“双随机”监管名录,定期抽查。 2.加强部门联动,安排专人对检查过程数据、视频图像和检测报告复核。 3.强化I站、M站的抽检,一旦发现弄虚作假严厉处罚。 | 2019年12月底前 | 任 瑜 张卫峰 | 生态环境局 | 公安局 |
18 | 开展柴油车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柴油车入户检查、路检路查、遥感监测等。 | 1.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多部门联合开展统一集中专项行动。 2.加强资金投入,购买监测设备,配备专人开展工作。 | 2019年12月底前 | 任 瑜 张卫峰 | 生态环境局 | 公安局、交运局 |
19 | 开展打击取缔黑加油站点专项行动,全面取缔黑加油站点(含加油车船)。加强储油库、加油站环保监管,确保油气回收系统正常运行,储油库和年销售汽油量大于5000吨的加油站完成油气回收自动监控设备安装。 | 1.深入持久开展成品油秩序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加强联合执法,发动群众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严厉查处扰乱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行为,坚决取缔非法加油站点,督促社会加油站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安全操作,把隐患消除于萌芽状态。 2.研究建立成品油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坚决杜绝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死灰复燃。 3..强化日常监管,确保油气回收系统正常运行,并按要求安装自动监测设备。 | 2019年12月底前 | 廖朝兵 | 商务局 | 综合执法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各有关镇 |
20 | 强化露天矿山开采、建筑物拆除、施工工地、道路、堆场、码头、混凝土搅拌站扬尘管控,采取洒水、喷雾、覆盖等措施,确保无可见扬尘。 | 1.拆迁地块拆除作业时严格按照要求配备洒水车及雾炮机等设备,及时清理拆迁地块上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覆盖防尘网,并进行围挡建设。 2.施工工地周边围挡100%、物料堆放覆盖100%、土方开挖湿法作业100%、路面硬化100%、出入车辆清洗100%、渣土车辆密闭运输100% ,现场设置PM2.5监测仪及扬尘视频监控。 3.加强全县砂石码头扬尘治理。督促各镇按环境整治要求,对码头砂石堆场进行覆盖,对进出场道路进行降尘等处理措施。持续推进非法码头整治工作,从源头上解决码头扬尘污染问题。 4.从严督促市政工程、在建工地规范配置“三池一设备”,所有进出车辆必须彻底冲洗到位,从源头上杜绝污染道路现象发生。黄沙水泥等建筑材料存放于指定封闭空间,设施设备均封闭运行。 5.渣土车全面实现软覆盖,对运输沙石、物料的车辆实行软覆盖,做到被污染路面及时冲洗干净。对所有渣土车辆安装GPS,不断提升渣土处置的智能化管控水平。 5.配备洒水车、雾炮、喷淋系统等抑尘设备,对重点路段不间断清扫保洁、喷雾降尘。 | 2019年12月底前 | 张卫峰 | 住建局 | 港口局、综合执法局、交运局、铁路办、各镇、园区 |
21 | 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全年对秸秆、落叶、垃圾、杂草等焚烧进行有效管控。 | 1.研究制定全县2019年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及考核办法,全力推进夏秋两季秸秆综禁工作。 2.夏季沂河淌8万亩小麦秸秆实施打包离田,秋季水稻秸秆根据实际需要推进整草离田,进一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3.继续实施“三清”验收,全面加强监管巡查,确保零散秸秆离田、入户、进场,杜绝焚烧抛河隐患。 4.加强保洁,对落叶、垃圾、杂草等及时清理,集中处理,严禁露天焚烧。 5.加强焚烧污染管控,建立不间断巡查机制,发现问题立即依法依规处置。同时建立举报奖励措施,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举报和监督。 | 2019年12月底前 | 周文生 | 综禁办 | 综合执法局, 各镇、园区 |
22 | 实施城区烟花爆竹禁放政策。 | 1.制定《灌南县部分区域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灌南县部分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集中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各方面宣传载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集中宣传,提高市民知晓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2. 严格执行方案要求,依法查处违反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的行为,加大禁放区域督查,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并落实长效管控措施。 | 2019年12月底前 | 殷旭明 | 公安局 | 宣传部、司法局、应急管理局、综合执法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教育局、文广体旅局、消防大队、 各镇 |
23 | 按要求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清单。严格落实省、市下达的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指令,依法严厉处罚不落实停限产措施的行为。 | 1.开展企业现场检查与调研,修订2019年全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 2.加强部门联动,严格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指令。 3.通过日常检查和夜间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监管,对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企业,采取高限处罚。 | 2019年12月底前 | 任 瑜 张卫峰 | 大气办 | 县有关部门,各镇、园区 |
24 | 全面落实好秋冬季错峰生产工作,要求实施停限产的企业必须严格落实到位。 | 1.制定《灌南县2018-2019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方案》,明确错峰生产企业名单,纳入错峰生产计划的企业63家,其中钢铁企业2家,化工企业61家。 2.持续开展企业落实秋冬季错峰生产情况督查,现场指导生产企业按照要求落实秋冬季错峰生产措施。兴鑫钢铁、亚新钢铁通过降低投料量、降低机速等措施,减少污染排放;其他化工企业采取停产方式,开展错峰生产工作。 | 2019年12月底前 | 唐 波 | 工信局 | 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各镇、园区 |
25 | 按要求在全县所有镇/街道安装空气质量监测设备。实施大气环境质量网格化管理,明确监测点位的“点位长”、“网格员”,全面负责辖区环境管理工作。 | 1. 3月底前赴周边县区调研镇空气质量监测设备建设经验做法。 2.4月底前制定全县镇空气质量监测设备建设方案,并落实建设资金。 3.6月底前组织镇空气质量监测设备招投标。 4.7月底前完成镇空气质量监测设备建设,全面投入使用。 5.对各个监测点位分别明确“点位长”、“网格员”,负责辖区环境管理工作。 | 2019年7月底前 | 任 瑜 张卫峰 | 生态环境局 | 各镇 |
26 | 全面实施特别排放限值。兴鑫钢铁、亚新钢铁在6月底前全面按要求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 1.对兴鑫钢铁1#2#烧结机、球团进行超低排放改造,使烧结机头、球团焙烧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确保稳定达到超低排放; 2.对亚新钢铁原烧结机头脱硫塔进行技改提标改造;新建两套烧结机头脱硝、脱白、除尘设施;对球团焙烧脱硫塔及除尘系统进行技改提标改造,实现烧结机头、球团焙烧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mg/m³,确保稳定达到超低排放。 | 2019年6月底前 | 任 瑜 张卫峰 | 临港产业区 | 生态环境局、工信局等 |
27 | 对辖区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对排查出的“散乱污”企业,要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进行分类处置,确保2019年底前“散乱污”企业清零。 | 1.持续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采取周更新月上报的方式增补名单,每月调度一次镇、园区排查结果。同时,结合信访举报等途径,及时更新管理名单。 2.实行网格化管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排查出的“散乱污”企业,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进行分类处置。每季度集中会商和联合执法一次,并及时向社会曝光。 3.将“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纳重点环保事项督查机制,实行严格督查。 | 2019年12月底前 | 任 瑜 张卫峰 | 生态环境局 | 工信局,各镇、园区 |
28 | 对辖区各类锅炉开展清查,9月底前,所有生物质锅炉完成整治,10蒸吨/小时以上生物质锅炉全部安装烟气在线监测设备;年底前,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清零”,6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实现超低排放,其他锅炉全部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年底前,所有燃气锅炉完成低氮改造,氮氧化物排放限值不高于50毫克/立方米。 | 1.督促各镇、园区对辖区生物质锅炉进行排查登记注册,联合开展统一集中行动,完成生物质锅炉整治任务。 2. 9月底前完成10蒸吨/小时以上生物质锅炉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工作。 3. 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清零”,完成 6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排查工作,并按要求实现超低排放。 4.完成所有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氮氧化物排放限值不高于50毫克/立方米。 | 2019年12月底前 | 任 瑜 张卫峰 | 生态环境局 | 市场监管局、各镇、园区 |
29 | 对辖区工业炉窑进行全面清查,建立清单,制定整治方案,对于没有行业标准的工业窑炉,2019年底前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进行改造,达不到的依法停产整治。 | 1.砖瓦窑已全部整治完毕。 2.加强两座新上隧道窑监管,年底前按行业标准整治到位。 | 2019年12月底前 | 任 瑜 张卫峰 | 生态环境局 | 各镇、园区 |
30 | 持续推进粮食烘干中心烘干机污染整治,通过采用“煤改气”、“煤改电”等方式,全面淘汰燃煤设备,依法处理无环保手续、污染物超标排放等行为。 | 1.3月底前,完成对全县所有烘干中心进行摸底排查并统计煤气炉的总蒸吨等数据。 2.4月底前,完成调研市场空气源热泵替代煤气炉的相关参数,参照供电部门“煤改电”的相关要求,出台我县粮食烘干机“煤改电”技改工程的实施方案和补贴政策,并对镇进行宣传、发动。 3.11月底前,督促各镇按照“先易后难,先集体后个人”的“煤改电”实施步骤,推动“煤改电”技改工程的平稳实施。 4.12月底对全县粮食烘干机“煤改电”工程完成情况进行核查验收,并按相关政策对粮食烘干机“煤改电”技改工程进行资金补贴。 | 2019年12月底前 | 周文生 | 农业农村局 | 生态环境局、 发改委 |
31 | 钢铁、电力企业原辅材料、产品因地制宜采用廊道或新能源车运输。 | 聘请专业设计设计院对厂内物料转运进行勘测和规划,研究轨道运输或廊道运输的可行性,选取最佳方案,并组织实施。 | 2019年12月底前 | 任 瑜 张卫峰 | 临港产业区 | 生态环境局 |
32 | 化工园区各复产企业VOCs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全面建成有组织排口及厂界VOCs在线监测设备。持续做好表面涂装、人造板制造、印刷包装、汽修等行业VOCs综合治理,做好甲苯等14种臭氧前驱物的排查与整治,确保完成年度减排目标。 | 1.要求复产企业同步开展VOCs检漏检测与修复工作,完成相关工作方可投入生产,每年开展1-2轮泄漏检测与修复,确保VOCs稳定达标排放。 2.进一步开展相关行业VOCs综合治理工作。 3.在化工园区内做好甲苯等14种臭氧前驱物排查整治工作。 | 2019年12月底前 | 任 瑜 张卫峰 | 生态环境局 | 工信局、交运局、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等,各镇、园区 |
33 | 全面完成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建成不少于5套餐饮油烟在线监控设备,大幅减少油烟扰民问题。 | 1.对已建成的餐饮集中区油烟治理提出解决方案。 2.论证在项目规划建设时设计餐饮集中区,将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作为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必要前置条件,对选址、净化装置不符合要求的餐饮单位不予发放营业执照,餐饮集中区设置公共烟道等多种措施,从源头解决油烟扰民问题。 3.组织开展调研,按要求完成5套以上餐饮油烟在线监控设备安装任务。 | 2019年12月底前 | 任 瑜 张卫峰 | 生态环境局 | 商务局、新安镇 |
34 | 化解25万吨船舶产能(万载重吨),消减VOCS600吨。 | 已完成 | 已完成 | 唐 波 | 工信局 | 生态环境局、临港产业区 |
三、加强土壤及固废污染治理 | ||||||
35 | 加快土壤污染防治。完成关闭搬迁化工企业遗留地块和列入采样清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和污染地块名录,实施土壤治理与修复工程。 | 1.继续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在完成企业用地污染状况详查基础上,完善信息采集、风险筛查、专家纠偏及确定初步采样地块清单等工作,按序时进度完成列入清单企业采样任务。 2.根据已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开展初步场地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及时确定污染地块名录,按要求稳步推进实施土壤治理与修复工程。 | 2019年12月底前 | 任 瑜 张卫峰 | 生态环境局 | 各镇、园区 |
36 | 开展重金属重点防控区专项整治。完成重金属污染排放年度减排计划,确保2020年完成削减10%的考核目标。 | 1.深入开展重金属重点防控区专项整治。 2.督促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3.对环保不达标企业责令停产整改。 | 2020年12月底前 | 刘 峰 | 经济开发区 | 生态环境局 |
37 | 赛科三期危废焚烧项目启动建设,亚邦废盐等综合利用项目主体建成,2019年6月底前企业超期贮存危废(除废盐外)实现零库存,12月底前所有超期贮存废盐全部安全处置,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不低于88%。对辖区内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性监测,确保稳定达标。 | 1.全力推进赛科三期项目、废盐资源化利用项目和固废钢性填埋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固废处置能力。 2.督促园区两家危废焚烧企业优先优惠处置园区内可焚烧危废,积极开辟委外处置新渠道,确保6月底前可焚烧危废清零,年底前废盐全部处置到位。 3.委托专业公司,对危废经营单位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稳定达标。 | 2019年12月底前 | 唐 波 | 化工园区 | 生态环境局 |
38 | 开展污水处理污泥等一般工业固废和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现状排查和整治工作。 | 1.督促各镇、园区2019年6月底前完成辖区一般工业固废和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现状排查工作,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 2.根据固体废物堆放场所规范要求,对照整改方案,督促各镇、园区年底前做好整治工作。 3.10月底前完成污水处理污泥堆存场所现状排查,逐月开展整治工作。 | 2019年12月底前 | 张卫峰 | 住建局、生态环境局 | 各镇、各园区 |
39 | 加快垃圾无害化收运和处置体系建设。完成垃圾焚烧厂建设,建成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新增垃圾分类小区40个,垃圾分类单位30个。 | 1.进一步完善“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体系,确保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到位。 2.督促企业加快进度,确保年底前投入使用。 3.合理利用省级奖补资金,上半年分别新增垃圾分类小区和单位15个、10个,下半年分别新增垃圾分类小区和单位25个、20个。 4.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现已建成,处于试生产阶段,2019年底前完成调试,按照设计生产量生产。 | 2019年12月底前 | 张卫峰 | 综合执法局 | 各镇、园区 |
四、加快化工园区整治 | ||||||
40 | 完成整治任务。完成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建成园区环境监测中心、智慧环保管理平台及特征污染物名录库,6月底完成化工园区环保整治,9月份通过省级验收,园区环境质量稳定达标。 | 1.启动化工园区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3月底前搬迁到位。 2.委托专业机构制定监测中心能力提升方案、智慧环保管理平台建设方案及编制特征污染物名录库,全面完成园区环保整治,确保9月份高标准通过省极验收,园区环境质量稳定达标。 | 2019年9月底前 | 唐 波 | 化工园区 | 生态环境局、工信局、应急管理局、住建局、消防大队等,堆沟港镇 |
41 | 加大化工企业关闭力度。84家化工企业中,2019年关停企业不少于21家,2020年关停企业数不得低于2017年底企业总数的70%,妥善处理遗留物料、固体废物及积存废水。 | 1.完成2018年关停企业扫尾工作。 2.2019年关停重组企业20家左右,到2020年,关停重组企业数占2017年底企业总数的70%左右。 3.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遗留物料、固体废物及积存废水处置到位,消除环境隐患。 | 2019年12月底前 | 唐 波 | 化工园区 | 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消防大队等 |
42 | 深入开展“四个一批”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核查清单,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责任主体,细化时间节点,确保完成任务。对已经关停的化工企业,要落实相关责任和时限,做好设备拆除、证照注销、场地清理等后续工作,确保彻底关停。全年升级化工企业20家、重组化工企业5家。 | 1.明确“四个一批”各项年度任务制定年度推进计划,以目标倒逼进度、督查倒逼落实。 2.强化督查推进,定期调度“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进展情况。定期督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督促企业落实设备拆除、场地整理、相关手续注销等工作。 3.全面跟踪复查,防止关停企业死灰复燃。对已经关停的企业进行“回头看”,督促园区落实企业后续监管工作,确保整治到位不反弹,关停到位不复燃。 | 2019年12月底前 | 唐 波 | 工信局 | 化工园区、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等 |
43 | 积极推进化工企业复产。严格按照环保、安全、消防等标准进行复产企业审核,推动企业改造、提升,促进企业依法依规良性发展。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复产后的化工企业整改效果开展“回头看”,确保企业稳定运行、达标排放。认真对照企业复产承诺书,严格落实关停等处罚措施。 | 1.严格复产标准,企业必须同时达到环保、安全和消防三方面整改标准,经市县验收合格后方可复产,确保达标一家、复产一家,不达标准、决不复产。 2.对复产企业加强监管,并委托第三方单位进行跟踪监测,确保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对不能兑现复产承诺的企业,严格落实关停等处罚措施。 | 2019年12月底前 | 唐 波 | 化工园区 | 生态环境局、工信局、应急管理局、消防大队等 |
五、加大重点问题整改力度 | ||||||
44 | 完成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销号。抓紧完成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和2018年“回头看”交办问题整改,尤其是“重点件、重复件、不满意件”要严格按程序报请省级销号。 | 1.对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及信访交办件整改情况,定期开展再督查,防止反弹。 2.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交办的11件信访件,按照省市销号要求,对照整改方案中明确的整改措施和时间节点,督促有关责任主体抓好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销号工作。 3.认真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强化日常环境监管,对账销号解决环境问题。 | 2019年12月底前 | 任 瑜 张卫峰 | 生态环境局 | 县有关部门,有关镇、园区 |
45 | 全面强化“263”新闻曝光及整改。加强“263”县级曝光,做到每周至少2期。确保曝光及群众投诉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力的责任人严肃问责。 | 1.加强县级电视台专栏曝光力度,按照省市要求每周至少2期。 2.及时交办、转办省、市、县曝光件和投诉件,并定期组织现场督查。 3.督促各镇、园区、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确保曝光及群众投诉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力的责任人进行问责。 | 2019年12月底前 | 任 瑜 张卫峰 | 污防指办 | 县有关部门,各镇、园区 |